一般將信徒的進香稱為「割(刈)香」,子孫廟神明回祖廟、母廟進香稱為「謁祖」-
-即俗稱「回娘家」;
割引香火則稱為刈火、乞火或掬火,
即將進香的香擔挑到祖廟的香爐前,由主事者自長明燈取火,
在爐中點燃金紙並焚燒疏文後,掬取香灰交給進香人員放入自己的香爐中,
重複三次,再放回香擔並加上封條;
或乞求香火放回香擔內的香爐,這些香灰或香火都受到保護,
而較快的送回廟內。
還有一種方式就是將雙方的香爐並置,同時燒香後香煙纏繞,
稱為「交香」或「會香」,再將神像、香擔、令旗、靈符及印信
等從祖廟香爐上方傳出。
由於進香後神明的靈力變強,返回地方後就會先巡繞街道,使地方信眾都能分沾福氣。
進香的香爐、神像返回本廟後,神殿再垂下黃色帳幔,並須進行「添火」,
將香火分別添置於各個香爐,或保留一些分給爐主、頭人等,可帶回家放入香爐內。
若是庒廟並無祖廟的,或因交通、政治形勢的阻隔,或不能確知來源者,
就選在海邊或望空祭拜,以祈求香火接續,就稱為「刈天香」。
高雄地區所稱的「刈山火」或「刈水火」,則是到山邊、水邊搭壇,神轎衝入水中,
將「歹物仔」(鬼魂邪煞等)收來補充神明的兵將,協助守衛。
也會前往山區有火苗處、或水源冒出處,引火點燃金紙、木炭置入香爐後,
再帶回廟中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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